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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屋顶光伏开发现状、存在问题及 意见建议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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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中宏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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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南省整县屋顶光伏开发现状
       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公布了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县市区,31个省区市的共676个县市区。其中河南省入选试点县(市、区)66个,居全国第二位(前三名为山东、河南、河北)。河南省规划装机总量约1500万千瓦。截至今年4月底已完成装机并网容量443万千瓦,约完成规划目标的30%。在装机并网中,户用占比约88%,公共机构屋顶实际装机量7万千瓦,约占总并网装机容量的1.58%。
       当时国家能源局在出台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通知要求“5432”的申报条件,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不低于20%。尤其公共机构屋顶开发面积与并网容量远低于“5432”的要求,这也是全国共性。其中,试点县市主要采用“一县一企”模式,主要为大型央企或国企,非试点县市采用“一县多企”模式,也主要为大型央企或国企。
       不管是“一县一企”还是“一县多企”模式,开发企业都主要开发工商业屋顶光伏,公共机构和农村户用光伏开发量小或者不开发。而农村户用光伏主要被正泰集团、TCL集团、创维集团、协鑫集团等上市公司或大型民企所分割,而正泰集团因为光伏发电的全产业链,占据河南农村户用光伏7成市场。
二、存在问题
(一)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开发存在的问题
  
1、很多公共机构屋顶附属物、屋顶结构、楼房高度增加施工和运维难度,开发单位积极性不高。
  2、公共机构以已进行多轮节能改造,制定多项节能奖罚制度,较以前用电有大幅度降低,公共机构参与屋顶光伏开发的形式单一,采取全额上网模式,公共机构收益低,主动性不强。
  3、县城公共机构多处于繁华、拥挤街道,施工难度较大,乡镇村公共机构点多、分散,单位装机成本高。
  4、公共机构屋顶开发的牵头单位多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与发改、国网等部门沟通协商机制未建立或渠道不畅。
(二)农村户用屋顶开发存在的问题
  1、河南农村户用开发一县多企,抢占资源,恶性竞争,市场极其混乱,百姓利益得不到保障。
  2、农村房屋老化、闲置、屋顶不适合开发或降低发电效率。
  3、农村房屋主人意见不一致,诸家做工作量大。
  4、农村现有变压器容量不足以满足大量屋顶光伏并网。
  5、县、乡、村对市场干预过多,增加开发企业负担。
  6、单户装机容量小,缺乏集约化,规模化,经济效益低。
  7、农户分散、距离较远,维护难度大。
(三)工商业屋顶光伏开发存在问题
  
1、地方政府对开发企业错位、越位管理问题。
  2、工业园区厂房产权问题
  3、工业园区厂房屋顶结构老化问题。
  4、地方政府的市场干预,增加开发成本。
  5、开发企业恶性竞争,坐地起价,挫伤业主积极性。
三、意见和建议
(一)针对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开发率低问题
   1、建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联合省公共机构管理部门出台指导政策,建立公共机构屋顶开发的专项基金,或由地方财政协调相关银行低息或贴息方式,鼓励公共机构自己投资建设,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公共机构自行招标承建方和运维方,增加公共机构收益。
   2、建议地方政府建立由发改、事管局、国网公司等单位组成长效协商机制,定期协商、各司其职。
(二)针对农村户用屋顶开发存在的问题
   1、建议地方政府公开招标开发模式多样、开发规模大、开发经验丰富、资金实力雄厚、光伏组件产能大的开发企业,提高开发效率。
   2、严格执行最近国家能源局出台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只提供服务,不进行市场干预。
   3、建议屋顶装机20KV以内的户用自投自用、余电上网。让业主主动成为用电消费者,增加业主收入。
   4、探索农村户用连散成片的道路,解决单户用电少和维护难的问题。
(三)针对工商业屋顶光伏开发存在问题
   1、建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联合工信部门、国网公司出台支持政策,鼓励以园区建设智能微电网,建立共享储能机制,扩大就地消纳能力。 
   2、建立企业绿色用电规模考核机制,鼓励企业应建必建,扩大绿电发电规模和用电规模。
   3、避免一县一企,引进多家开发企业,让利于业主,提高业主积极性。
 
                    河南工业技术研究院能源技术研究院     薛荣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