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我院深入我省部分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在电、水、油、气、暖、粮食、办公用品等方面节约化利用和机关节能降碳进行了走访调研,形成该报告。旨在发挥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供领导参阅。
一、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基本情况
(一)取得成效
1.制度体系、考核机制基本建成
河南省先后出台了《河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方案》《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发布了国内首家省级地方标准《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规范》《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考核、能耗约束、示范创建三大管理机制。
2.合同能源管理初见成效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省合同能源管理总合同额27.05亿元,实施项目94个,覆盖329家公共机构,改造建筑面积479.11万㎡,累计节约标煤51.6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74.67万吨 。全省“十四五”期间建成节约型机关8046家,培育了一批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和绿色低碳示范单位。
3.可再生能源替代稳步推进
分布式光伏成为公共机构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主力。自2021年《河南省加快推进屋顶光伏发电开发行动方案》以来,全省推行公共机构“企业投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共建成屋顶光伏项目1169个,累计总量装机202.28MW,年发电量1.92亿千瓦时,每年减排CO₂约15.18万吨。其中郑州市教育系统单独签约光伏148个、装机47.81MW。开封、洛阳、鹤壁等地连片打造光伏车棚、屋顶一体化示范项目成为亮点。
地热能利用成燎原之势。郑州、开封、豫北清洁取暖城市推广浅层地热能。河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成示范项目。
4.能碳管理平台建设、楼宇本体节能改造、节水与循环利用、绿色出行等方面,各地呈现不同亮点
1)省级公共机构能耗监管平台实现18个地市分中心全覆盖,可在线监测水、电、气、暖用能做到超标预警。高校、医院自建数智能源运维平台。
2)省直机关大院、三甲医院楼宇外墙保温、节能门窗、中央空调变频群控、锅炉替换、LED全域更换、电梯节能改造,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河南省人民医院投资4.887亿元的综合托管改造,年节省电费约550万元;洛阳党政大院建成光储充一体化智慧车棚;鹤壁投入1500余万元完成中央空调系统升级。
3)按照河南省事管局的规划,2026年底前全省公共机构用水器具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水效标准,三甲医院、大型政务区中水回用、雨水收集系统落地较多。郑州市中心医院再生水项目年节水11.8万立方米。
4)公务出行、绿色办公成为共识。全省新增更新公务用车新能源占比大幅提升,鹤壁2024年后更换新车全部为新能源。省直、地市机关停车场分批配建充电桩。
(二)全省公共机构各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差异化现状
1.党政机关示范带动效应突出。特别是省直和市直机关改造力度强,集中办公区综合改造成熟,光伏、能源托管、智慧监测、节约型机关创建基本全覆盖。分散小院改造进度缓慢。
2.高等院校试点改造效果良好。郑州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黄河科技学院等已完成宿舍、教学楼照明、光伏、供暖改造,其中黄河科技学院作为试点正在创建零碳校园,但老校区建筑物老旧、管网老化、资金投入大、引进社会资金困难,教室、宿舍仍有“长明灯”、空调无人关停现象,整体智慧能耗管控普及率不足40%。
3.三级甲等医院是能源托管成最成熟热门赛道。郑州多家三甲医院实施综合节能改造,改造后节能率可达25%—35%,节能效果明显。
4.县乡基层公共机构(乡镇政府、卫生院、中心校)试节能降碳改造最薄弱环节。仅做了LED灯具、节水龙头改造,大规模建筑节能、光伏、托管项目几乎空白。
2026年全省继续施行试点先行、整县推进、示范带动方案,新确定省级试点单位102家,其中省直17家、市级34家、县区51家。下半年完成能源审计、招标签约,2027年全面落地实施。
二、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的堵点、难点、痛点
(一)专项资金短缺,市场化模式落地制约因素多
市县、乡镇基层单位无年度节能降碳改造专项资金,高度依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省内面向公共机构节能降碳项目的金融支持、碳减排工具、REITs等产品单一、覆盖面窄,财政预算评审与实施难。能源托管合同长期为5—10年,因第三方CMA能源审计政策未落实到位、电价波动、基准能耗测算方式等问题,财政部门为规避财政超付风险,重多托管项目被财政部门否定。
(二)楼宇分割使用、南北气候差异,难以统一标准改造、验收
一是省直很多院区办公楼供暖、配电系统服役超30年,电梯、中央空调严重老化,部分楼宇产权分割,多单位合署办公,外墙保温、管网开挖、屋面光伏施工协调难度大。二是豫北冬季采暖负荷高、豫南夏季制冷周期长,无法统一标准化改造方案。浅层地热、空气源热泵推广受地热资源、场地条件限制。三是机关照明、光伏、暖通、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分头招标,各自实施,缺乏一体化统筹。光伏建好后无配套储能,自发自用率偏低,降碳效果不明显。
(三)权责、产权、验收、移交难题
集中办公大院由机关事务部门统一管护,但使用、运维、资产归属分属各个厅局委,节能降碳改造方案、施工、后期运维多方扯皮,推进缓慢。特别突出的问题就是原有物业运维岗和新改造设备的运维冲突,容易出现服务断层、责任推诿。产权归属、整系统打包招标、长期合同纠纷、项目验收、后期移交等都是项目落地制约性因素。
(四)能耗监管平台无法和降碳指标相对应
河南省级能耗监管平台已在各省辖市建立了分中心,但只统计总水电数据,楼层、科室、食堂、外包区域无独立分表,无法精准定位浪费环节。碳排放台账体系缺少成熟的自动碳核算模块,大部分单位只有电费票据,没有按月分项能耗台账,分级分项计量缺失,节能成效与降碳指标无法对应挂钩。
(五)约束硬、激励弱考核机制不均衡,单位积极性不强
能耗定额超标有约谈,考核扣分,但改造后节约的水、电、气、暖等结余费用使用、评优倾斜、经费奖补政策不清晰,单位内在动力不足。郑州、洛阳、鹤壁打造了大量示范项目,但县域、乡镇层面推广复制力度不足,重示范、轻普惠分化严重。
(六)重改造、轻运维,专业能力不足的短板
由于机关缺乏专业节能技术人员,很多单位在完成节能降碳改造后期精细化运维监管缺位。空调群控、光伏系统长期疏于调试,节能率逐年下降。部分甲方签完托管合同后缺位监管。特别是市县节能管理人员多为兼职,缺乏能源审计、托管合同审核、碳核算、碳资产管理、项目验收专业能力,容易被服务商误导。而省内节能服务商分属发改、工信、应急等部门的节能商省级库,缺少官方权威推荐目录,不利于基层单位甄别筛选。
三、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实施路径的建议
对标“十五五”指标:
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
2.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8.5%
3.人均综合用水量下降3%,单位建筑内部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4.新建建筑光伏屋顶可安装区域覆盖率≥50%,公共机构绿色电力消费占比稳步提升
5.全部单位用水器具达到二级及以上水效标准
6.完成节约型机关、绿色校园、绿色医院分级创建
7.重点公共机构能耗水耗自动采集覆盖率2026年底达到50%,2030年底实现全覆盖
(一)建立“顶层设计、上下联动、统一高效、行业协同”的建设和管理体系。健全多部门协同机制。建议建立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报请省政府主管领导,建立由发改、财政、住建、教育、卫健、生态环境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工作专班,执行周、月报制。统一改造标准、统一任务部署、统一督导考核。
(二)引入多元市场化渠道,破解公共机构改造资金困局
1.建议构建“财政统筹、市场主导、金融赋能、结余反哺”的多元化资金投融入机制。一是财政保障。将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经费纳入各级年度预算,统筹整合城市更新、老旧建筑改造、清洁取暖、绿色低碳专项资金。二是对接省政府金融办,推动绿色金融支撑。鼓励金融机构出台公共机构节能专项信贷、绿色贴息政策,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绿色债券、REITs等金融工具。三是公共节能机构节能降碳节余反哺。省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机构建立节约的水、电、气、暖费用可滚动用于节能运维、设备升级、绿色创建奖励机制,形成“改造—节约—再投入”的良性循环。
2.建议优先引入央企、国企、上市企业,推广整县、整系统、整行业打包式能源费用托管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根据地方资源禀赋,建议一县一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省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主管机构统一出台全省能源托管标准合同范本,明确能耗基期核定、电价波动调整、资产权属界定、到期移交规范、纠纷处置机制。全面推行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无需用能单位自筹资金,由节能服务企业全额负责改造投资与后续运维,收益从节约的能耗费用中按约定比例分成。规范落实河南省合同能源管理相关制度,严守采购、国资、审计相关要求。
(三)施行“一建筑一档案、一单元一清单、一区域一模式、”改造模式
一是建立台账。建议开展全省公共建筑能效底数普查,对超期服役、能耗偏高的老旧办公楼、校区、院区统计建台账,从源头掌握建筑节能可行性。二是南北差异施策。豫北地区重点推进建筑保温、空气源热泵、地热替代、供暖管网优化改造。豫南地区重点优化中央空调、通风除湿、节水系统。三是统筹综合节能改造。统筹建筑节能、水、电、气、暖,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建设,智慧管控,储能配套等。
(四)省级能耗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建立标准化、精准化能碳管控体系
为落实双碳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建议一是末端计量工程。分批推进公共机构楼层、科室、重点机房、食堂、空调系统等各用能分项、分户、分层智能计量改造精准识别能耗漏洞和浪费点位。二是建立健全碳核算标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全省统一的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实施细则和标准,统一核算方法、排放因子和台账标准。三是升级省级能耗监管平台。公共机构节能纳入碳减排核算、碳资产核算、碳资产利用、能耗异常告警、工况修正、对标分析功能,实现能耗、气耗、暖耗、水耗、碳排放数据一体化监测、智能化分析、动态化管控,推动节能管理从事后统计向事前预警、事中管控转变。
(五)建议以《双碳综合评价考核办法》为指导,优化考核激励机制
以国办《双碳综合评价考核办法》为指导,因地制宜,制定“稳妥有序、约束有力、激励有效、容错合理”的考核体系;健全激励制度。建议省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主管部门将能效领跑、水效领跑、碳效领跑、绿电替代成效与单位评创先评优、先进党组织、先进个人、政策倾斜、经费保障挂钩,联合相关部门给与专项奖励和政策支持。
(六)建议加强规范节能服务市场秩序,健全运维与监管体系
一是规范节能服务市场秩序。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筛选省级节能技术、装备和服务商准入目录。完善项目履约评价、信用监管和黑名单制度。二是建立建立项目运维长效机制。针对我省目前公共机构已实施项目“重建设、轻运维、重改造、轻管理”的问题。全面推行能源管家、第三方专业运维模式,常态化开展设备调适、管网巡检、系统优化、季节性工况调整。
(七)加强能源审计促进节能降碳精细化改造
建议依据《河南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常态化能源审计,形成审计报告,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主体,实现审计 — 整改 — 复核闭环管理。
四、调研报告政策依据
1.《“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国管节能〔2026〕161号)
2.《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32号)
3.《河南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
4.《河南省公共机构实施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实施意见》
5.《河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6.《河南省“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
7.《河南省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工作推进方案》
8.《河南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9.《关于组织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141号)
10.DB41河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地方标准
河南工业技术研究院节能降碳课题组
薛荣东 杨学鹏 邢海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