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绿电交易专章:风光为主,不得限价、不纳入峰谷分时电价
发布时间: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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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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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电力交易价格包括电能量价格与绿证价格,绿证价格应由双方充分考虑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能耗双控、碳排放双控等因素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综合确定。
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以双边协商方式组织的绿色电力交易中,不对价格进行限价。集中竞价交易中,为避免市场操纵以及恶性竞争,可对电能量报价或者出清价格设置上、下限。电能量价格上、下限原则上由相应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提出,经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应当避免政府不当干预。绿证价格不纳入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力调电费等计算,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附件: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