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流程
发布时间: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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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能源发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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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技术力量依托省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线上专题申报模块。目前申报周期由 3 个月以上优化到了一周时间。申报频次再增加,原则上每个月 25 日—30 日申报系统都会开放,各地均可组织一体化项目申报,真正做到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目前已审批至第六批,已公布至第四批。评审程序再简化,鉴于三类一体化项目通过挖掘自身负荷调节能力、配建适当比例储能设施等方式,实现所发电力“自发自用”,不占用公共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对一体化项目评审不再设置电网消纳校核环节,项目按要求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即可纳入实施范围。
Tips1: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方面,用电量较大的工业企业,结合自身用电特性,充分发挥负荷调节能力,合理利用 20 公里范围内新能源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或分散式风电,适当配置储能设施,提升绿电使用比例和系统运行效率,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运行。新能源项目应直接接入用电负荷侧 110 千伏及以下配电设施,并加装防逆流装置,不向大电网反送电;存量负荷配建的电源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其近三年平均用电负荷,新增负荷配建的电源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其设计年平均用电负荷。
Tips2: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材料中应包含供电区域面积、三年内供电量、配电网投资等基本信息;原则上新增省级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供电面积要在 10 平方公里以上,规划三年内供电量达到 1 亿千瓦时以上,或配电网投资规模在 1 亿元以上;申报项目原则上应配置不低于新能源规模 15%的集中式独立储能装置;清洁能源汇集点与接入增量配电网的距离原则上不超过 20 千米;增量配电网内的电源和储能等设施,应有序接入增量配网,与公用电网划出清晰的物理分界面,确保不向公用电网反送电。
Tips3:农村作坊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分为自行建设和合作建设,自行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设备购置发票、村集体证明等材料,合作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第三方合作协议、村集体证明等材料;分布式光伏的备案和并网接入方式按照户用光伏执行,所发电量优先自发自用,剩余电量可以上网。
Tips4:河南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主体较为多元。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业主应为电力用户,围绕全省重点打造的“7+28+N”产业链群,着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装备制造、电子制造、冶金、轻纺和大数据中心等领域用电负荷大、用电成本高的企业。这些企业既可以选择自主开发建设,也可以委托专业队伍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发建设。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中,家庭作坊类项目可自行建设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生产企业类项目同样可自行建设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增量配电网企业为主体,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河南省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通过明确申报主体、放宽申报时间、简化评审程序以及细化各类项目要求和材料规范,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转型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持;以下介绍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申报流程。
一.准备阶段
(1)熟悉细则:仔细研读《河南省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河南省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明确各类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条件。详情查看:河南省工业企业等三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正式印发
(2)确定项目类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包括农村作坊类、生产企业类、整村开发类)中的一种。
二.资料收资
(1)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应为电力用户,重点支持用电负荷大、用电成本高的工业企业,需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明、用电负荷数据等,若选择委托专业队伍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发建设,还需提供合作协议等。
(2)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材料中应包含供电区域面积、三年内供电量、配电网投资等基本信息。
(3)农村作坊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自行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设备购置发票、村集体证明等材料;合作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第三方合作协议、村集体证明等材料。
(4)生产企业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自行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设备购置发票、村集体证明等材料;合作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第三方合作协议、村集体证明等材料 ,且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20%、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
(5)整村开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自行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设备购置发票、村集体证明等材料;合作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第三方合作协议、村集体证明等材料,还需提供关于村公共建筑和村民屋顶使用、空闲土地利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项目建设规划等。
三.申报阶段
(1)登录系统:项目实施主体依托河南省新能源项目管理系统开展项目申报,于每月25日-30日申报系统开放期间,登录系统进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板块。
(2)填报信息: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技术方案、投资预算、预期效益等,并上传准备好的相关资料。
四.审核阶段
(1)初审: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项目是否符合当地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等。
(2)专家评审:初审通过的项目,将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将从技术、经济、环境等多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提出评审意见.
(3)审核公示:省发展改革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拟纳入实施范围的项目名单,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阶段
(1)下达批复:公示无异议后,省发展改革委正式下达项目批复文件,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投资、进度等要求。
(2)项目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按照批复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建设,严格遵守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在建设过程中,需定期向省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3)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Tips1: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方面,用电量较大的工业企业,结合自身用电特性,充分发挥负荷调节能力,合理利用 20 公里范围内新能源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或分散式风电,适当配置储能设施,提升绿电使用比例和系统运行效率,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运行。新能源项目应直接接入用电负荷侧 110 千伏及以下配电设施,并加装防逆流装置,不向大电网反送电;存量负荷配建的电源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其近三年平均用电负荷,新增负荷配建的电源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其设计年平均用电负荷。
Tips2: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材料中应包含供电区域面积、三年内供电量、配电网投资等基本信息;原则上新增省级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供电面积要在 10 平方公里以上,规划三年内供电量达到 1 亿千瓦时以上,或配电网投资规模在 1 亿元以上;申报项目原则上应配置不低于新能源规模 15%的集中式独立储能装置;清洁能源汇集点与接入增量配电网的距离原则上不超过 20 千米;增量配电网内的电源和储能等设施,应有序接入增量配网,与公用电网划出清晰的物理分界面,确保不向公用电网反送电。
Tips3:农村作坊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分为自行建设和合作建设,自行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设备购置发票、村集体证明等材料,合作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第三方合作协议、村集体证明等材料;分布式光伏的备案和并网接入方式按照户用光伏执行,所发电量优先自发自用,剩余电量可以上网。
Tips4:河南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主体较为多元。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业主应为电力用户,围绕全省重点打造的“7+28+N”产业链群,着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装备制造、电子制造、冶金、轻纺和大数据中心等领域用电负荷大、用电成本高的企业。这些企业既可以选择自主开发建设,也可以委托专业队伍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发建设。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中,家庭作坊类项目可自行建设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生产企业类项目同样可自行建设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增量配电网企业为主体,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河南省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通过明确申报主体、放宽申报时间、简化评审程序以及细化各类项目要求和材料规范,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转型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持;以下介绍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申报流程。
一.准备阶段
(1)熟悉细则:仔细研读《河南省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河南省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明确各类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条件。详情查看:河南省工业企业等三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正式印发
(2)确定项目类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包括农村作坊类、生产企业类、整村开发类)中的一种。
二.资料收资
(1)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应为电力用户,重点支持用电负荷大、用电成本高的工业企业,需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明、用电负荷数据等,若选择委托专业队伍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发建设,还需提供合作协议等。
(2)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材料中应包含供电区域面积、三年内供电量、配电网投资等基本信息。
(3)农村作坊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自行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设备购置发票、村集体证明等材料;合作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第三方合作协议、村集体证明等材料。
(4)生产企业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自行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设备购置发票、村集体证明等材料;合作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第三方合作协议、村集体证明等材料 ,且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20%、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
(5)整村开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自行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设备购置发票、村集体证明等材料;合作建设须提供营业执照、第三方合作协议、村集体证明等材料,还需提供关于村公共建筑和村民屋顶使用、空闲土地利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项目建设规划等。
三.申报阶段
(1)登录系统:项目实施主体依托河南省新能源项目管理系统开展项目申报,于每月25日-30日申报系统开放期间,登录系统进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板块。
(2)填报信息: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技术方案、投资预算、预期效益等,并上传准备好的相关资料。
四.审核阶段
(1)初审: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项目是否符合当地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等。
(2)专家评审:初审通过的项目,将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将从技术、经济、环境等多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提出评审意见.
(3)审核公示:省发展改革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拟纳入实施范围的项目名单,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阶段
(1)下达批复:公示无异议后,省发展改革委正式下达项目批复文件,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投资、进度等要求。
(2)项目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按照批复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建设,严格遵守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在建设过程中,需定期向省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3)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