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从商丘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了解到,为统筹部署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工作,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供应,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该局制定了《商丘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其中关于地热开发政策整理如下:
地热资源作为可以再生的环保型资源,具有较大的开发利用价值,加大地热资源的勘查开发力度,加强在通许隆起地带地热资源的勘查,重点发展古生界岩溶裂隙热储地热规模化利用项目,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完善地热开发与保护。本次规划期内地热资源勘查需加强区域覆盖,重点发展高精度地热资源勘查,为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依据。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以供热为主体,以“取热不耗水、采灌平衡”、“同层回灌”为原则,实现梯级利用,确保资源集约节约可持续高效利用。
禁止只采不灌的地热井开采,禁止破坏地热流体生态压力地热井。市域内现利用的只采不灌的地热井,无取水证或取水证到期未延续的进行封停关闭,封井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取水证期限内的在取水证期限内进行升级、整改,补建回灌井,增加回灌量,能够满足采灌平衡要求的方可进行开采。
建立地热资源动态监测,建立区域内地质环境监测网及地面沉降监测网络,所有开采井、回灌井逐步完善开采量、回灌量、地热流体压力、温度、化学成分监测设施并定期上报主管部门监督。
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可以调整能源结构,减少对常规能源的消耗,对于保障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发展产业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等具有重大意义,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显著。
地热开发,还可带动医疗、洗浴及休闲保健业、房地产业、旅游业、其它第三产业及水温空调等行业经济的发展,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更加巨大。
目前商丘市能源结构中,仍为煤炭为主,燃煤不但消耗大量的O2,同时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碳(CO2)、悬浮质粉尘、煤灰渣等,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根据节煤量的减排量计算,地热利用可大幅减少废气、废渣排放量,可极大程度降低大气污染,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地热开发利用过程中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和常规能源相比,地热开发可以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生存生活环境。针对地热开发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应科学合理利用,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处理能源和环境的关系,实施保护环境的能源发展战略,充分体现地热绿色能源的特点。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废弃的地热流体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排放。可以采取生物化学技术,清除、浓缩和回收地热废水中有毒物质和有价值金属,变废为宝后,达标排放或回灌。
2、开展地热回灌,降低对环境的影响,避免地面沉降、地热资源衰减情况的发生。
3、开展梯级利用,降低尾水排放温度,减轻或避免对环境的热污染。
为保障地热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需要从科学管理、技术进步、勘查及保护等方面考虑。
地热属宝贵的矿产资源,为保障可持续开发利用,更好的造福于商丘市及周边地区广大人民,加快立法是最基本有效的保障措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有关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商丘市实际,尽快制定商丘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地热资源的统一管理提供依据和手段。
根据地热地质条件、地热资源分布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以“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及“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用相结合”为原则,尽快编制商丘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做到分层开采利用、分层管理、合理设置矿权,制定勘查开发长远规划,指导地热资源合理开发与保护。以规划为依据进行科学管理,严禁超量开采,充分合理利用地热资源,发挥其综合效益。由于商丘市地热资源空间赋存条件较为简单且现状条件下开发热储层较为单一,建议按新近系热储划分开采区,按热储类型进行开采利用,初步划分为:限制开采区和鼓励开采区。
主要分布于商丘市区开采量较大而引起地热流体持续下降的地区。保护措施如下:
总量控制措施:现有新近系上部地热井要限量开采,特别是商丘市城区,禁止新增地热开采井,总体严格控制开采指标,执行超采加价收费制度,鼓励针对古生界寒武-奥陶系碳酸盐岩岩溶热储的开采,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增补地热回灌井。
利用方式措施:新近系温水以生活、水制品等为主;寒武-奥陶系温热水以理疗、供暖等为主。原有地热井不具备回灌条件的,采用热泵技术进行系统改造,提高利用率,减少开采量。
保护方式措施:控制新近系温水开采量,鼓励增加寒武-奥陶系地热开采-回灌对井,缓解地热流体下降速率过快的情况。
按热储空间分布的不同,主要针对商丘凸起、宁陵凸起及黄口次凹新近系下部热储(温热水)、寒武-奥陶系岩溶热储及古近系裂隙型热储。该区寒武-奥陶系岩溶热储及古近系裂隙型热储开采尚属空白。
强度控制措施:遵循稳步推开的原则,科学合理布局地热井;在建设规划程度较高地区,编制开发利用规划,不宜采取单一分散式开发模式;按照地热井合理间距及强度控制原则,审批项目布局的合理性。优先考虑建设规划程度高、集约化技术水平高、综合效益高的项 目。
利用方式措施:温热水及热水以理疗洗浴、供暖、养殖利用为主,大力推广供暖、养殖和高效农业利用。采用梯级、综合、高效利用新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地热采暖项目须采用回灌开发模式;新增项目要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鼓励 高附加值开发项目;生活用水限于公共建筑及高档商住小区。一般住宅小区禁止使用。
保护方式措施:有尾水直接排放的利用项目,须采取回灌开发模式;避免出现地热井布局不合理现象。
地热地质勘查工作是制定规划,保障其合理开发利用的前提条件,本区地热开发程度虽较高但开发集中不均一,地热地质工作程度总体较低,制约了地热产业的发展,今后应切实加强此方面的工作。建立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多元投资机制,政府在公益型投资的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多方面吸引社会资金,实施地热勘查工作,降低地热开发的风险和成本,为相关产业对地热资源的需求提供依据。
地热资源是宝贵的矿产资源,属环境友好型能源,要达到可持续地开发利用,就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地热开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就是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发挥地热资源的最大能效。
今后地热资源开发要实行总量控制,以寒武-奥陶系为重点,在“以灌定采,采灌平衡”的前提下,进行有序开发利用,利用要向供暖方向发展,并逐步开展梯级综合利用。
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在调整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带动相关产业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等方面重大意义,效益显著。地热资源是在长期的地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形成周期长,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再生的,来之不易。因此,在开发利用的同时,应加大宣传 力度,提高公众资源忧患意识和资源保护意识,合理利用,杜绝破坏浪费,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地热回灌可减缓地热尾水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稳定地热田开采条件,维持或恢复热储层压力、改善或恢复热储产能,预防地面沉降。理论和实践证明,回灌可延长地热田寿命、增加可采热能,是保护地热资源最有效的手段。目前国内地热开发先进地区,如天津、北京、西藏羊八井、雄安新区等,都采用回灌技术加强对地热资源的保护。建议在开发地热资源的同时,引进技术及先进理念,尝试试点开展岩溶热储同层地热回灌,然后逐步推广。此外应加强管理,合理布局地热井,办理采矿许可证提供的开发利用方案应逐步涉及回灌方案。
建立地热资源动态监控系统,是对其实行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的基本手段之一。利用监测资料,可以研究地热水水位、水质、水量动态变化规律,研究地热流体开发与地面沉降间的关系及对环境的影响,为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的完善和修正提供参数,为制定开采强度指标提供依据。根据动态监测资料,可及时优化调整开采方案,避免地热资源不合理开发,引发地面沉降及资源衰减等环境地质问题的发生。
地热资源开发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或危害,地热流体不合理开发有诱发地面沉降及资源衰减的可能性,因此应引起注意。针对地热开发利用中可能产生的危害,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环境保护,最大限度的降低地热开发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