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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推动一批配套电网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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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能源发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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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确保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保持合理利用水平,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四项重点任务:

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

  《通知》提出加强规划管理,分别对500千伏及以上、500千伏以下配套电网项目及配电网的规划管理工作提出改进要求。其中,明确为国家布局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等重点项目开辟纳规“绿色通道”。同时强调加快项目建设,要求优化接网流程。

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

  针对部分新能源和电网项目规划建设时序协调不足、衔接不到位的情况,强调有序安排新能源项目建设。切实提升新能源并网性能,国家能源局组织修订新能源并网标准。

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

  新形势下,为拓展新能源消纳范围,需要灵活调整调度运行方式,提升省间互济和资源共享能力。《通知》提出进一步提升电网资源配置能力,电网企业要进一步提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输送新能源比例,加强省间互济,全面提升配电网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公平调用各类调节资源,构建智慧化调度系统。《通知》强调充分发挥电力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建设与新能源特性相适应的电力市场机制,进一步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

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

  《通知》提出科学确定各地新能源利用率目标,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低于90%,并根据消纳形势开展年度动态评估。明确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管理方式,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全国统筹。强调强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