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发展网
要闻
要闻
我的位置: 首页 > 要闻
农业农村部:发布加强乡村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08
  |  
阅读量:
  |  
来源:农村农业部
分享到:

  2月7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乡村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突出加强村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乡村规划、农村道路等“183”重点工程任务,具备前期工作基础的项目均应储备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对符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衔接资金”)支持方向的项目,按程序同步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积极谋划储备区域性重大工程项目。立足乡级村级建设需求,联村、片区化谋划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整县、专项化谋划村内道路硬化、厕污共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点线面结合、打捆或专项谋划农村供水、污水治理、低碳智慧村庄、乡村民宿、养老服务等准经营性或经营性建设项目,作为县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统筹改善乡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条件。

  加强乡村建设项目入库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部门严把项目入库关,加强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审查,严禁将远超实际需求、建成后使用率低下的低效无效项目储备入库。

  根据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文件中提出,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提高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条件适宜地区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按照先立后破、农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推进散煤替代,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取暖用能中的比重。

  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一级普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防止形象工程。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