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推动具备条件的存量新能源配建储能实施改造
发布时间: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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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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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各类调节资源调用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调节能力的建设优化,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方案》提出,改造或建设一批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新型储能电站。推动具备条件的存量新能源配建储能实施改造,由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运行,提升调用水平。在统筹安排各类调节资源建设规模基础上,结合系统供电保障和安全稳定运行需要,优化选择适宜新型储能技术,高质量建设一批技术先进、发挥功效的新型储能电站。
着力增强抽水蓄能调节能力。高质量建设一批生态友好、条件成熟的抽水蓄能电站,充分发挥抽水蓄能削峰填谷等多重作用,提升系统支撑调节能力。
统筹提升可再生能源调节能力。积极布局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建设,充分发挥新能源主动调节能力。因地制宜建设光热电站,鼓励生物质发电发挥调节能力。
《方案》还提出,提升新型储能调用水平。电力调度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细则,明确新型储能的调度关系。优化新型储能调度运行,发挥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增强本地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实现应用尽用。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优先调度新型储能,实现日内应调尽调,减少弃风弃光。
全文如下: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pdf
e5ae0cbb303da09e3436af2ca24d8cce.pdf(1.16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