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发展网
光伏
光伏
我的位置: 首页 > 再生能源 > 光伏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5
  |  
阅读量:
  |  
来源:国家发改委
分享到: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就新能源利用率、消纳以及配套电网的推进工作给出有关要求。

       文件要求,对500千伏及以上配套电网项目,国家能源局每年组织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内项目调整,并为国家布局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等重点项目开辟纳规“绿色通道”,加快推动一批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纳规。明确为国家布局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等重点项目开辟纳规“绿色通道”。

       根据重点项目清单,2024投产的重点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约33个、2024新开工新能源配套电网重点项目37个,涉及数十个省份。

       文件强调,要科学确定各地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在科学开展新能源消纳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新能源发展、系统承载力、系统经济性、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与本地区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充分衔接后,确定新能源利用率目标。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放宽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原则上不低于90%,并根据消纳形势开展年度动态评估。

       要加强系统调节能力建设。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及相关部门,根据新能源增长规模和利用率目标,开展电力系统调节能力需求分析,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方案,明确新增煤电灵活性改造、调节电源、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和负荷侧调节能力规模,以及省间互济等调节措施,并组织做好落实。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pdf
7ffcb1b42418b7767d6ca90c3d318772.pdf (146.80 KB)

附件:

  1. 2024年开工的新能源配套电网重点项目

  2. 2024年投产的新能源配套电网重点项目